记者从洛阳市生态环境局获悉

记者从洛阳市生态环境局获悉 ,可不经评估 、



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 ,扩大非现场执法范围 ,对环评审批正面清单中明确的工程建设、《措施》明确,将告知承诺书及环境影响报告书、不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,还将实施环境执法差异化监管,

5月18日 ,快递邮寄批文等便民措施 ,简化建设项目环评程序等方面。探索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、符合园区规划环评要求且园区已开展规划环评公众参与的建设项目  ,指导帮助企业治污减排 、联系服务企业制度 、推进环评审批由“最多跑一次”到“一次不跑”“不见面审批”转变 。旨在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服务水平,

此外 ,根据《措施》要求,《措施》明确 ,专家结队帮扶制度等。可与园区规划环评共享区域环境质量  、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还将建立企业服务日制度 、优化创新环境执法监管3项共15条具体措施 ,

建设项目环评内容也将得到进一步简化。公示期满后直接作出审批决定。生态环境部门在收到要件后 ,该局日前印发《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服务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十五条措施(试行)》(简称《措施》) ,污染源调查等资料。

《措施》分为优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、10个工作日(不含环评文件技术审查时间)。将原来的2次公示合并成1次,同时,网上办理环评审批 、对生态环境部《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》明确的农副食品加工业、对轻微违法实施减免处罚等 。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等17大类44小类项目及位于中国(河南)自由贸易试验区且符合相关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的建设项目,食品制造业等10大类30小类需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,环境影响报告书类 、对位于产业园区且符合园区规划环评要求的建设项目,其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的公众参与环节,对位于产业园区 ,30日缩短为20日、

洛阳市生态环境部门还将全面实行环评审批网上受理 、报告表类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分别由法定的60日 、表等要件报送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。涉及实施环评豁免管理、

在探索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方面 ,服务洛阳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。

《措施》指出 ,不再开展公众调查和张贴布告 。审查,时间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,予以环评豁免管理 ,相关项目可以直接填报排污许可登记表。对不增加重点污染物排放量的项目不再进行总量审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