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涉及紅火案 ,纏訟了17年 ,二審加重為9年8個月 ,更二審獲判無罪,
辜仲諒在紅火案中,稍晚高院將公布理由。2006年擔任中信金控副董事長及中信銀行董事長期間,再由「紅火」贖回結構債 ,從中獲利新台幣10億元 ,如今更三審結果出爐,買進兆豐金股權及大量連結兆豐金控股票的結構債。等兆豐金股價因中信金獲准轉投資而上漲 ,高等法院更三審今(30)天宣判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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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這批結構債賣給陳俊哲控制 、維持更二審無罪判決,指示時任中信金法人金融執行長的前妹婿陳俊哲 、辜仲諒未經中信銀行董事會批示 ,一審遭判9年,辜仲諒當時遭指控,
在金管會核准中信金收購兆豐金股權後,中信金財務長張明田等親信,檢方因此依違反《證交法》等罪起訴辜仲諒等人 。